【必备】合作合同模板8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作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作合同 篇1甲方:
所在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服务内容:
1.1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时间按照甲方安排,对婚礼过程中新娘的彩妆及造型负责化妆和处理。
1.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通过电话、短信 、微信或QQ等方式通知乙方客户订单情况,乙方应以电话、 短信、 微信或QQ等方式进行确认,以准确快速的提高签单效率。
二 费用计算
2.1甲方按每单业务(公司派单)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整给乙方结算,乙方带来客户每单业务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整,其中包括乙方餐费、 交通费(市内四区),交通费超过范围按实际情况补贴或协商客户承担。
2.2每次试妆需收取试妆费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
元(次),(注:仅限于试妆当天没有下单的客户)。公司收取管理费(大写)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整。
2.3甲方处于人性化考虑,为乙方每年一个免费化妆造型名额(无需交到公司任何费用),一个半价化妆造型名额,公司统一收取管理费______元。
2.4乙方每年接单数超过30单,甲方奖励_____元;乙方每年接单数超过40单,甲方奖励乙方_____元;乙方每年接单数超过50单,甲方奖励乙方_____元;以此类推多接单多奖励。
三 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应该提前与客户商讨化妆风格,告知乙方客户对化妆的基本要求,以及简单的客户状况。
3.2甲方在乙方执行每单业务完毕验收无误后按约定金额在三到四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者转账等方式给乙方结算,乙方应出具相关凭据。
3.3在协作期间,甲方有对乙方婚礼档期或其它形式档期的监管权和优先使用权,并有对乙方肖像权及作品的无偿使用权。
3.4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质量、口碑等问题进行监管和考核,如果乙方违反合作协议或者执行单中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甲方损失给于赔偿。
3.5甲方应当在执行单中明确乙方在每次化妆造型中应该提供的服务内容,若有流程的变更或者其他方面的特殊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包括短信、微信、QQ)或口头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确认后执行。
3.6甲方为乙方提供化妆场地,提供首饰头饰,如乙方对场地设施进
行破坏,对首饰头饰不尽看管义务或损坏,甲方有权酌情要求乙方赔偿。
3.7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年内不少于十次的免费培训和每周的公司内训,如乙方超过三次以上不参加,甲方通过批评且乙方不接受批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3.8甲方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国家政策等其他非人为因素)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乙方权利义务
4.1乙方有义务在协作期间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保持与甲方联系畅通,随时关注手机短信、微信或QQ等即时通讯的更新情况,以便于随时确认工作安排,并记录好已经确认的档期,非不可抗力等特殊事由,不得拒绝履行化妆职责。
4.2乙方应当在化妆前到门店或通过微信、短信或QQ了解本单业务客户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策划人员与新人沟通,制定出化妆、配饰等方案。根据客户要求,做出具体跟妆流程和具体服务项目,并有义务主动跟进相关流程及进度。
4.3乙方必须在通知客户化妆时间前10分钟到达所约目的地,做好化妆前准备工作。
4.4如遇到本协议中未涉及事项,须及时向甲方提出,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如果未经甲方允许私自操作,造成损失的应给与甲方赔偿。
4.5乙方在合作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将化妆档期调给其他个
人或组织。若乙方私自调配,乙方应当给予甲方当天服务金额的双倍赔偿金,且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为甲方进行有偿服务时,不得向甲方客户(包括所有到场宾客)擅留任何私人联系方式,如有客人主动索要联系方式,乙方只可发放甲方配发的官方名片。若在现场发现乙方给甲方客户(包括到场所有宾客)擅留私人联系方式,属乙方违约,甲方应扣发当天服务费用,并即行解除本协议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6乙方在为客户化妆服务过程中,应体现良好的专业素养,服务周到细致,不得破坏甲方的形象,损害甲方的利益。乙方在此承诺:热情服务,保证所用化妆品安全、无毒副作用,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客户推介附加服务,由此带来的负面作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4.7乙方如果因生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如约提供化妆服务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客户,并有义务配合甲方更换同等或以上价位的化妆师完成化妆工作,在约定日期前___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及客户更换。乙方承诺愿意承担因化妆服务环节客户不满意造成的客户不付化妆费的100%责任和影响甲方收费的相应责任。
4.8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在营销方面的相关活动,甲方视情况可给予相应的报酬。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在公司进行特殊活动时,给予无偿服务。
4.9乙方不得向客户索要红包或以其他手段变相收取其他费用或向客户提出无理要求,甲方除可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外,情节严重者甲方有
权单方解除协议。
4.10乙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可以将本协议中乙方的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该转让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同意由其自己承担全部责任。若损失是由第三方引起的,甲方可协助乙方向责任方追偿,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协助应给予合理补偿。
五 违约责任
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无需承担责任(但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排除后出示有效证据证明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积极采取必要、有效措施,以减少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如因乙方服务质量发生争议,导致甲方客户拒付化妆费或其他应收费用,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有关约定加倍赔偿甲方的损失。如因单方无辜退单发生纠纷,双方同意按照《青岛市婚庆礼仪投诉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六 未尽事宜及附加条款
6.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此处隐藏6016个字……需要,给乙方开放登录甲方指定网址后台的权限,以用于乙方下载合作渠道推广代码、查看合作渠道产生的订单及佣金、获悉最新甲方促销活动及合作条款变更等信息。
2甲方有根据约定付款的义务。
3甲方有权决定合作渠道中的内容,且所有由合作渠道产生的酒店、机票预订服务及产品均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具有所提供服务及产品的最终解释权。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在乙方媒介中宣传/推广合作渠道,并配合甲方在旅游高峰期(如春节、十一、暑期等),在合作渠道上大力推广甲方产品,以达到双方满意的营销效果。
2乙方媒介不得展示/刊登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和内容,亦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商标专用权等),且乙方有责任对乙方联盟会员网站的经营及内容进行审核和管理,以确保乙方联盟会员网站的合法性。
3乙方支付给乙方联盟会员网站的佣金比例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佣金比例。
4乙方应指定相应商务、技术人员经常与甲方进行沟通和协调,除保证合作渠道的正常运行外,就推广宣传、页面调整及其他技术合作方面的工作进行沟通和推进。
5乙方不得申请、注册或使用带有“艺龙”“龙”“元素或与其相似、类似或易混淆的任何类型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域名、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及地址名称等),且不得使用与站近似的网页设计/版式或其它鲜明的品牌特征;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受影响。
6若乙方于本协议签署日前已申请、注册或使用上述艺龙知识产权,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上述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甲方;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受影响。7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通过本协议授权其使用的一切内容。
五、佣金及结算
(一)佣金
1酒店产品佣金甲方根据每月通过合作渠道产生的有效酒店交易额确定乙方享受的返佣比例。每月有效酒店交易额(单位RMB元)010000(含)1000150000(含)50001100000(含)100001以上佣金比例5678例如20xx年1月1日31日,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渠道产生了有效酒店交易额15000元,则酒店产品佣金为RMB150006900元。
2机票产品佣金每月有效机票交易额的3甲方的电话专线服务费用双方同意自乙方佣金中(包含酒店和机票佣金)扣除甲方提供专线电话接听的服务费用,佣金扣除金额每月有效电话接听总数2元。
3乙方应提供有效的收款账户信息,因联系信息或付款信息错误或不完整而导致汇款被退回或取消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甲方有权从乙方佣金中扣除。
(二)结算
1双方按自然月为周期结算佣金;但一个或连续多个结算周期内酒店/机票的应付佣金累计未达到RMB100元时,则顺延至下个月结算。
2甲方于每月十五日如遇公众节假日自动顺延将上一个月酒店/机票预订、有效电话接听数量以及佣金情况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每月二十七日前予以核对并向甲方回复确认邮件,如甲方在二十七日前未收到乙方任何的回复邮件,视为乙方确认全部信息。
3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双方依据如下条款对佣金进行结算
1当酒店/机票佣金总额≥RMB100元时,则甲方对未支付部分佣金进行支付;
2当酒店/机票佣金总额<RMB100元时,则甲方将不对此部分佣金进行支付。如双方有效期顺延,此部分佣金不与下一个有效期内的佣金累积。
3在终止日后的60日内,由于乙方原因未及时与甲方核对佣金数额并进行结算,亦未能于终止日前以书面形式对延迟结算进行解释或说明的,视为乙方同意放弃本协议项下未结佣金,甲方有权拒绝逾期佣金支付的请求。
(三) 支付
1. 乙方照甲方提供数据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抬头为“艺x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服务业发票后30个工作日支付酒店产品的佣金,在收到抬头为“北京艺x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的服务业发票后30个工作日支付机票产品的佣金。
2. 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的,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付款前代扣相关个人所得税。
3. 乙方仅向甲方提供中国境内的汇款方式,甲方不承担向中国境外的佣金支付义务,且甲方付款货币为RMB。
六、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接到守约方的通知后应在10日立即纠正其违约行为;否则,除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外,违约方亦应承担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的一切损失。
2. 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第二条“声明与保证”条款,则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 若乙方网站或乙方联盟会员网站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则乙方应及时纠正或制止,甲方亦有权终止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与乙方联盟会员网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5.之约定,视为严重违约,除甲方有权停止支付相关款项、终止本协议外,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RMB壹拾万元(¥100,000.00)作为违约金,并应立即将所申请或注册的相关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甲方;情形严重的,甲方保留将相关事宜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的权利。
5.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6.7.或第七条2之约定,除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外,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RMB壹拾万元(¥100,000.00)作为违约金。
七、 保密和非竞争
1. 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信息内容用于本协议之外任何其他目的,且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由于本协议所获知的对方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
2. 甲方为乙方酒店及机票预订的独家合作伙伴,乙方承诺不与任何从事竞争活动的企业开展相同或类似合作。
八、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如需对本合作协议中任何条款进行变更的,只需提前15日在甲方指定网址上进行公示,而无需以其他方式另行告知;在甲方指定网址发布通知15日后,乙方的在线接受或继续履行此协议即视为同意更新后的内容。
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可以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3. 如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产生任何交易,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不适用自动顺延条款。
4. 本协议终止后,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终止前所产生的任何或全部义务仍然有效。
九、 其它
1. 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均应诉讼至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如在有效期届满前的15日内,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依此类推;协议顺延的,视为开始新的合作期间,重新计算有效期。
3.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取代双方以往一切关于乙方分销甲方酒店或机票业务的口头或书面约定。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