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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

时间:2024-02-18 13:24:01
精选委托合同锦集六篇

精选委托合同锦集六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徐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二Ο一一年一月

房屋安全鉴定合同

甲方(委 托 方):

乙方(鉴定机构): 徐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鉴定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房屋鉴定工程概况

(一)房屋名称:

(二)房屋地址:

(三)房屋鉴定原因:

二、房屋鉴定工程范围

(一)甲方工作内容:

1、向乙方提交《鉴定委托书》及以下资料(已提交的打“√”):

(1)甲方身份证明材料;

(2)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代管或者托管协议;

(3)房屋设计资料;

(4)地质勘察资料;

(5)施工技术档案;

(6)房屋目前使用用途证明;

(7)提供相邻房屋的相关材料。

2、乙方因检测鉴定需要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

(2):

(3):

3、应于 年 月 日提供上述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测鉴定。

4、提供鉴定现场的水源、电源及鉴定所需的工作面;

5、提供现场检测的安全措施;

6、

(二)乙方工作内容:

1、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2、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数据和状况;

3、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4、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

5、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检测鉴定报告应包括相应的检测数据);

6、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一式五份)提交甲方;

7、对鉴定报告中提出需加固、结构补强的,提供技术咨询。

三、合同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必须进行现场查勘(指乙方工作内容的第1、2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进驻现场,现场查勘时间顺延;

有明显险情的房屋,乙方应于年 月 日立即组织鉴定;

(2)乙方在开始现场查勘且甲方提交全部所需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

(3)房屋结构复杂、鉴定难度较大,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鉴定的,应当向甲方说明情况,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具阶段性鉴定文件。

四、鉴定标准

房屋安全鉴定主要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等现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五、 收费标准、鉴定面积、合同价款

(一)房屋安全鉴定费用:按每平方米鉴定建筑面积元计收。

(二)鉴定总面积: 平方米。

如果实际鉴定建筑面积与上款面积不符,则以实际鉴定建筑面积为准,并调整鉴定费用。

(三)鉴定费用总金额¥: 元(含检测、勘察费用)

(大写): (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 天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 %,金额(大写): (人民币)。

(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前,结清剩余合同 价款金额(大写): (人民币)。

(三)甲方自行出资的其他方式: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1、

2、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

应提交乙方的全部所需资料超过规定期限 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交付鉴定报告的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超过规定期限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鉴定报告的时间。(不能提供主要资料的,乙方有能力通过检测等技术手段完成鉴定的,可约定)

(二)乙方

1、未按合同工期提交报告时,每延误一天,罚款100元。

2、负责鉴定报告的质量。因弄虚作假、计算错误等乙方原因导致鉴定报告的鉴定结论与建筑物实际情况不符,造成经济损失及安全事故,应退还鉴定费用,免收受损失部分的检测鉴定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有关事宜

(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双方 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三)双方的协商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效力。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鉴字盖章即时生效。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各执两份。

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负责本项目进行过程中的协调工作,以使本项目顺利进行。

十、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合同 篇2

为了使甲方生产的******(产品名称)扩大销路,增加销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市场开发:为了尽快使甲方的******(产品名称)占领泸州市场,充分利用乙方在泸州市完善的营销网络和卓越的销售团队,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泸州市场的开发和营销,由乙方独家代理甲方所生产的系列******(产品名称)在泸州市城区市场的销售工作,城区市场包括江阳区、龙马潭区和纳溪区。

二、市场策划和营销策略:乙方负责提供市场营销策划书,经甲方认可同意后,由乙方按照市场营销策划书中的营销策略,实施市场开发和营销工作。费用按本合同的约定解决。

三、铺货:由乙方按照市场营销策划书负责向KA卖场、中小超市、渠道网络铺货。铺货总量控制在 吨以内。

四、价格:对KA卖场、中小超市、渠道网络的 ……此处隐藏3169个字……时,乙方获取销售额的 2% 作为代理佣金,同时不再获取招商代理佣金。在甲乙双方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将此商业项目进行资产转让,甲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前60天通知乙方并一次性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剩余期间的招商服务费。

3、甲方内部的人员、产权、资产的变更,此协议均继续具备法律效力。

4、在项目执行工作中,如甲方有任何更改事项,应征得乙方同意。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解除或擅自终止合同,除结算 应支付的代理服务费以外,另支付赔偿金人民币50万元给乙方作为补偿。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解除或擅自终止合同,除退还 已收的代理费以外,另支付赔偿金人民币50万元给甲方作为补偿。

3、如果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费用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按本条款第一项赔偿相关损失。

4、一方泄露对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机密或其他秘密,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策划的各项内容执行及支付相关的费用,如因甲方未能按时执行或按策划执行而造成的各类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受影 响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并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或变更合同,必须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收到该通知后30日内予以答复。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等原因导致甲方产权改变 的,甲方应当与新产权方积极协调并由新产权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否则甲方就应承担违约责任。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通 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约签署地仲裁委元会申请仲裁。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 方:杭州柳桥宜家置业有限公司

(签章)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20xx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杭州市萧山

乙 方:杭州高盛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20xx年 月 日 (签章)

委托合同 篇6

甲方: (托运方)

乙方: (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煤炭运输事宜达成本合同书以下条款;

第一条 运输货物名称:煤炭。运费单价: 元人民币(不含运输税)/吨。煤炭运输过程中装货地点、卸货地点发生变化时,视情况由双方协商对运费进行调整。

第二条 甲方每月必须向乙方保证最低提供 万吨以上的煤炭量给乙方车辆承运。如果甲方停运必须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分批次派车共计 台,到矿场参加运输。

第四条 乙方司机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安排在合同指定的地点装车,并按照甲方提供承运煤炭的质量和数量保质保量、安全、准时运到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如乙方将货物错运到合同规定外的到货地点,乙方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车煤炭允许有 公斤的损耗)

第五条 甲方必须为乙方车辆提供专用的煤炭装卸场地。甲方协助落实乙方车辆停放场地和人员住宿场所。

第六条 运输协议办法及运费负担:

1、运输中车辆一切过路费和装卸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运输车辆路保(交警、路政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处理,确保车辆运输畅通。

第七条 装货地点: 。

第八条 卸货地点: 。

第九条 运费结算办法及依据:由甲方统一向乙方结算。具体结算时间为:每天下午四点和上午9点将到货车辆运费结清打入乙方指定账户。结算运费时凭甲方提煤单、煤矿过磅单、煤场过磅单、乙方派车单结算运费,以上票据缺一不可,否则不予结算。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在乙方第一天的运输中扣除五万元人民币运费作为保证金(在运输任务完成后,甲方需在5天原数退还给乙方,若乙方违约甲方拒绝退换保证金)。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合同签约后,甲方及时给乙方结算,如因拖延运费结算引起车辆停运所造成的损失,按照每车每天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具体视情况双方协商)。

2、由于甲方无法提供煤炭运输合同签订最低量而造成的车辆停工,由甲方按照每车每天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具体视情况双方协商)。

3、乙方车辆按甲方通知进场到达煤矿区时,应按通知启动日期准时开展煤炭运输作业,如果甲方不能按时提供煤炭给乙方车辆从事运

输的,按照每车每天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具体视情况双方协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煤车丢失或失控,或者乙方司机在运输过程中所出现的一切交通事故以及一切违法乱纪行为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2、在合同执行期内,乙方不得随意停车拉煤,或者不经甲方许可,乙方与甲方之外第三方的单位或个人建立业务关系。

3、在到站卸货时如发现乙方调换煤炭、掺假等行为,乙方应赔偿该车煤的全部损失,即:每发现一车,乙方按照原煤炭价格赔偿给甲方。

4、乙方妥善保管好发煤单,甲方提煤单、煤矿过磅单、煤场过磅单、乙方派车单并以此作为结算运费的依据,如需贴封条,必须保证封条的完好,否则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5、乙方如有一台车偷煤、换煤、丢失煤炭的,将由乙方所有签订合同的所有车辆共同联保承担赔偿甲方所损失煤炭的同等价钱。

6、甲方应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随时给乙方上调价格。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暂定一年,合同执行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车辆进场。

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车辆每月25个工作日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裁判。

第十五条 如发生道路拥堵等严重影响拉运的情况,甲方应为乙方开辟新的运煤线,乙方积极配合拉运,超出 公里时,按规定补偿给乙方。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遇到新的问题,甲乙双方可进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号: 身份证: 身份证: 代理人: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于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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